ECS-7000MR热水循环泵节能与楼宇监控系统
陕西省住建厅关于贯彻实施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 (GB/T50378-2019)的通知:
一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-2019),加强管理,规范和引导绿色建筑的健康发展。《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规定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四类建筑工程项目,应达到新版标准基本级以上。对取得设计文件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合格意见的,可认定为基本级绿色积极鼓励绿色建筑的量发展。省级财政奖励补助政策,对一、二、三仍然按照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陕建发〔2017〕98号)文件要求,给予奖励补助。对达到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予补助。建筑。一、二、三绿色建筑应委托评价机构进行预评价。该标准规定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。